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25年5月27日,市政府公布了《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270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1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并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市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能源局承办的《松原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的《松原市“一江两岸”城市设计》调出目录。
二、将市住建局承办的《松原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松原市地下管线入廊管理办法》调入目录。
现将调整后的《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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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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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原市地下管线入廊管理办法 |
市住建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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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松原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
市住建局 |
第三季度 |
调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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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调整措施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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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原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年初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领域重大方针政策,省里也逐步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松原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编制完文稿,但与最新国省政策在政策执行和履行流程上均有较大不同。有鉴于此,将该事项调出《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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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松原市“一江两岸”城市设计 |
今年下半年,中央、省委先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未来发展理念、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安排,我市“一江两岸”城市设计将结合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十五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从设计理念、设计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整和优化。有鉴于此,将该事项调出《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