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
信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此次发布《实施方案》,旨在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提高评价水平,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共有十二条,包括: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制度框架、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统一公共信用评价规则、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统一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渠道、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协同机制、规范发展市场化信用评价、加快推进公共信用评价与市场化信用评价融合应用、更好发挥信用评价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完善信用修复后的评价更新调整机制、畅通异议申诉处理渠道、落实信用评价管理职责。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数据共享支撑,优化信用评价流程,规范信用评价应用,推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做好立改废释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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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信用
责编:杨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