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依据《二〇二五年度松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二〇二五年度松原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以下定点医药机构自2026年5月13日起解除服务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保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公告
松原市宁江区圣德中医院
松原市仁康医药有限公司
松原市宁江区福康医药有限公司
松原市万顺堂药业有限公司盛世文昌店
松原市同心堂医药有限公司建设街分公司
松原市普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顺安分公司
松原市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纳仁汗路分公司
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