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 16:44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松原市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请松原市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层级,到相应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所地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备案和相关报告等事项,并接受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已经在省级、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后续的备案、相关报告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相应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特此通知。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