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文旅发〔2023〕9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吉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考核了我市国有文艺院团2022年度社会效益实现情况,现将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对考核结果有所异议,请通过如下方式联系我们:
异议受理机构: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科;
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2799号文旅大厦606号房间;
邮政编码:138000;
联系电话:0438-2738171。
公示日期: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松原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数汇总表
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松原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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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院团 |
考核分值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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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原市满族新城戏传承保护中心 |
98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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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前郭县民族歌舞传习中心 |
98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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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乾安县捺钵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
93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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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岭县绿岭演艺公司 |
86 |
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