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自然资通字〔2025〕19号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宁江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人事管理秩序,坚决杜绝无故不在岗和“吃空饷”等违纪问题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加强人事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平时考核
机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在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同时,要按照相关文件和市局下发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平时考核,如实记录人员出勤、在岗、请销假及工作完成情况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干部调整、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以有效遏制无故不在岗和“吃空饷”问题发生。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要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自然资通字〔2020〕44号)要求进行审批备案,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市局分管领导和机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审核审批关。凡是在检查中发现或被举报核实存在超权限审批或未执行相关规定的,除对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对涉事人员所在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
三、加大压力传导,严肃责任追究
市局对无故不在岗和“吃空饷”等违纪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凡是出现此类问题的,市局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机关科(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对出现相关问题的个人,除责令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津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因管理不严而出现问题的科(室)或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对存在隐瞒不报、协助造假、恶意包庇问题等情况的机关科(室)或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为确保工作人员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局成立由机关党委、办公室和人事财审科组成的检查组,不定期对机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到岗、在岗、请销假管理和平时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涉人员的责任。
各机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止出现无故不在岗和“吃空饷”等违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人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我局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