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自然资通字〔2025〕13号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第35个“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市局各科(室)、宁江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松原市自然资源局第35个“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7日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第35个“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6月25日是第35个全国“土地日”(以下简称土地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意识,现决定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
一、宣传主题
今年土地日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二、活动时间
本次宣传活动以活动周的形式开展,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5日,重点组织好6月25日当天活动。
三、宣传内容
(一)耕地保护方面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
二是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是《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内容。
三是各级关于耕地保护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重点是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和耕地“进出平衡”整治等相关内容。
(二)行政执法方面
紧密围绕违法违规用地,结合近年卫片执法、矿产领域执法监察、违法用地整治、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耕地保护专项督察、耕地流向整改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方面进行大力宣传。
(三)普法宣传方面
一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与土地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宪法》中关于土地资源的相关条款。
三是《民法典》中关于土地资源的相关条款,重点是“物权”篇相关条款。
四是开展自然资源平安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向群众介绍自然资源“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制度和开展情况,向群众介绍自然资源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和开展情况,引导群众关注“法治松原”等微信公众号。
五是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四)政策解读方面。
重点宣传解读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等相关政策。
四、宣传形式
本次“土地日”宣传周活动要采取在宣传现场设置业务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并现场答疑;布置宣传展板、展架;悬挂宣传标语;向过往群众发放和讲解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自媒体进行PPT、小视频制作,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新媒体扩大宣传、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提高对开展第3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确保本次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强势,富有成效,现成立第3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贺晓东同志任组长,孙彦超、于明成、张永刚、张哲、张艳丽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宁江分局、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督察科付海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开展及总结与上报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土地日”的宣传,按照《松原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土地日”宣传内容,全面落实宣传工作责任。要充分结合实际,切实发挥业务职能优势,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全面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和农村等基层场所,力求通过针对性、可视性、互动性更强的宣传形式,做到通俗易懂,进一步贴近需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确保取得实效。
(三)及时进行总结。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局、宁江分局、国土空间利用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经办中心及有普法宣传内容的科(室)、单位要对 “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25年6月2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视频、PPT等资料(须附文字说明)整理后报送电子邮箱。邮箱:dck333@163.com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宣传措施不力、氛围不浓、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把宣传活动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