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哨点”“探头”作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病意识,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时上报,并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诊。按照国、省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高风险岗位人员、物品和环境监测内容和频次。同时,加强常态化监测质量控制与结果应用,确保疫情防控“四早”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松人员、红黄码人员、外省口岸入境人员排查,精准科学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近期,要重点加强延边、吉林、哈尔滨、大连来返松原人的排查管控力度。
三、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始终。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酒店宾馆、民宿休闲、餐饮服务、宗教场所、养老机构、旅游景区、文体娱乐等场所和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四、强化重点行业疫情防控
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落细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餐饮业、旅游业、建筑业、药店、商场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和学校,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人员健康监测,主动询问其旅居史。
五、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
近期,原则上不允许审批和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培训、 演出、展销促销、比赛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跟踪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减少不必要的聚会,不宜举办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餐聚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六、强化社区、村屯网格化管理
健全社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三级包保”制度,实行县(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户。建立“五包一”制度,由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村屯防控措施。落实社区、村屯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前摸清社区人员底数,做好核酸筛査、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七、提供核酸检测便民服务
各地要统筹布局,确保所有县(市、区)至少有一家检测机构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并逐步安排其他核酸检测机构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并将检测机构名单、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检测。各检测点要加快核酸检测进度,以最快的速度出具检测结果。重点人员4-6小时内回馈检测结果,愿检尽检人员尽可能6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反馈检测结果。
八、严格道路卡点检疫管控
各交通检疫卡点要落实好人员分工,认真落实查验职责。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松人员一律劝返;返松人员闭环转运,按规定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松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阴性检测报告的,一律劝返,返松人员做好登记,通知其所在社区、村屯,并实施落地即检。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松车辆一律劝返,生活必需品保供车辆和一企一策车辆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九、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决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确保“应接尽接”。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引导作用和社区(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严格落实疫苗全流程追溯要求,细化关键岗位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人员组织安全、接种信息安全,防止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控失管。加强免疫第三针要实现应接尽接、应接多接。3—11岁人群要实现愿接尽接、能接多接。
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努力提升市民群众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疫苗接种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遵守各项措施,坚持“防疫三件套”“五还要”,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注意个人卫生;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而且双手还得经常洗,门窗还得尽量开。倡导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国内有疫情的城市,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少聚集、少流动,返松后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住的酒店(宾馆)和工作单位报备,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