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松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风建设,树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窗口形象和社会形象,全面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激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工作潜能和工作热情,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对窗口单位的建设要求,松原市人社局为仲裁工作人员统一订制工装。全市调解仲裁工作将以统一着装为契机,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能力和办案水平,着力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崭新的精神风貌盛装远航。

提升全员业务素质,提高仲裁办案水平
为打造一支业务精通、能力突出的调解仲裁队伍,在局领导的倡议下,自2019年开始,松原市从提升人员能力和优化仲裁业务入手,整体提升办案水平。为提升调解仲裁队伍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了自学自讲活动,分别确定各部分内容的主讲人员,主要从劳动关系确定、立案管理、案件调解、证据、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工伤待遇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为优化仲裁业务,采取了要素式办案、密集安排庭审、植入庭前调解程序、优化仲裁工作流程等做法,全力压缩仲裁时限,确保劳动者实现诉讼利益和实体权益最大化。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便利职工实现诉求
为及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确保劳动者在人社部门实现诉求利益最大化,研究制定了《松原市人社局关于建立涉访涉诉及调解仲裁案件内部协调机制的意见》,把调解仲裁、劳动监察、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劳动监察和信访工作中引入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的平台作用,既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和信访部门各自的职能作用,又实现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和信访案件处理等各项工作的无缝对接,使劳动者在人社部门内部能找到最便捷的途径反映诉求并实现救济。
落实裁审衔接机制,发挥仲裁前置作用
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统一仲裁机构和法院对劳动争议相关法律适用的认识,明晰裁审标准,统一裁审尺度,我们起草并和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松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实施办法》,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根据工作实践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将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类,并明确和规范了具体的法条适用,突破了只注重框架衔接、制度衔接、形式衔接的禁锢;二是从裁审衔接角度实现突破,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规范,包括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督促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审判执行等。
抓住时机提升实力,谱写仲裁新的篇章
调解仲裁统一着装既提升了全市调解仲裁工作的软实力,也大大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另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办法>的通知》要求,落实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办案补助,充分体现了人社部门对仲裁工作的重视。全体仲裁工作人员将以此为契机,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推动松原又快又好发展,树立松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的社会公信力而努力奋斗!
全市劳动仲裁系统工作人员将以更加精湛的业务技能、饱满的工作热忱和全新的精神风貌盛装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