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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2020/02/26 8.4k 阅读 512 点赞
松原市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发布时间:2020-02-27 15:36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疫情期间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23号文件要求,将2019年经省政府审议通过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之和为1%,延长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

    延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失业保险费率自2015年按照政策文件要求松原市已连续3次下调,今年将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保持低费率运行。缓解企业困难压力,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优化企业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在加快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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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