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正确指导、大力支持下,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仅仅围绕“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全面推进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人社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松原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市人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市人社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市人社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提高了人社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水平。
(二)突出政治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人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准确把握党的法治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三)树牢法治观念,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到维护法治权威、捍卫法治尊严、保证法治实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工作能力,始终把稳就业、保民生、聚人才、促和谐放在第一位,同时深入推动法治精神、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四)依法履职尽责,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好更优的服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原则管好该管的事务。目前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事项为219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事项192项,高频事项13项。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办事流程,即办件180项、承诺件39项,网上办结119项。
(五)全面夯实基础,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规定、按程序做好行政线索、案件移送。进一步梳理和动态调整相关行政执法规范,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并公开,动态调整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并公开,梳理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公开,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管理办法。
(六)拧紧制度阀门,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聘任律师重要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政策制度起草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工作合同严把法制审核关,严格合同审查流程,切实防范合同风险。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流程,有关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七)聚集民生热点,着眼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合理配置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持续规范欠薪线索化解标准,认真履行市级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欠薪线索化解质效。今年以来,全市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案件办结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省转交办欠薪线索全部办结销号。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全市用人单位中评出A级企业19户,B级企业30户,C级企业2户。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市人社局始终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准确把握行政应诉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推进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全局行政应诉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实,对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应诉的案件做到“应出尽出”。今年以来,市人社局所有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材料,每一起应诉案件从细从严把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审理工作,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全年局领导出庭率100%。
(九)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市人社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印发了《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局各行政执法科室(单位) 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适应时代发展,梳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结合省人社厅《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情况,按照规定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另行增加和执行行政处罚种类的要求。市人社局对现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现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后续还将组织相关科室及一线执法单位进行研讨,着重对适用法条是否合理、清单条目是否漏项进一步论证,并最终出台。
(十一)提高执法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水平,制定了《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制作、填写行政处罚文书及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规范性。基础标准是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一般标准是案卷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市人社局组织有执法职责科室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案件的全面清理、评查,案卷内容规范、材料齐全,评查自查均为优秀。
(十二)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加强“八五”普法工作。自“八五”普法开展以来,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人社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开展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国家安全日”“金秋招聘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时机,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条幅、门户网站、发放宣传雨伞、组织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仲裁法》《就业促进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人社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群众依法意识不断增强,有效推动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十三)知敬畏明底线,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及时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拉网式”排查,逐个问题“过筛子”的方式,对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和执法不廉洁等方面逐事项过筛子,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热心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认真听取群众诉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执法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
二、存在不足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因此也存在一定的短板。一是法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法治宣传形式相对单一。二是人社法治人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还不多。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在素质能力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下步改进措施及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下大力气培养法治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构建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使市人社局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围绕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流程,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四)加强执法程序完善。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换发统一的执法证件,加强对商务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普法制度落实。深入推进人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履行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六)加强考评考核激励。按照市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要求,绩效考核中关于对“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法治建设专项考核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人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