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2019〕72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51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政策文件要求,拟对吉林牧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开展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预拨付50%培训补贴,共计22.75万元,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示内容是否符合条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实名;以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电话、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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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