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松原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3/30 9.3k 阅读 179 点赞

关于开展松原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1:31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市教育局,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59号)要求,现将开展全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3日,上午7:00时到场。

    2.地点:松原市逸夫小学A座教学楼。宁江区华原街380号。

    二、答辩评审范围

    全市申报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不含扶余市)及市属一级教师评审的人员。

    三、答辩评审相关要求

    1.请参加答辩人员按时到场,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手机(须可以扫码);

    3.答辩采用自述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时间为高级每人8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3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中级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2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答辩考核由个人自述和回答专家问题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个人自述。自述要求参评人员对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能力、指导培养教师成效贡献等情况进行简述;第二部分,回答问题。重点突出教育教学方面的通识知识和综合素养考核。

    4.答辩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和安排,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书籍等与答辩评审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将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5.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6.参加答辩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电话:0438-6971055

    附件:《松原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答辩名单》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