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松原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59号)要求,现将开展全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3日,上午7:00时到场。
2.地点:松原市逸夫小学A座教学楼。宁江区华原街380号。
二、答辩评审范围
全市申报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不含扶余市)及市属一级教师评审的人员。
三、答辩评审相关要求
1.请参加答辩人员按时到场,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手机(须可以扫码);
3.答辩采用自述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时间为高级每人8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3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中级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2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答辩考核由个人自述和回答专家问题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个人自述。自述要求参评人员对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能力、指导培养教师成效贡献等情况进行简述;第二部分,回答问题。重点突出教育教学方面的通识知识和综合素养考核。
4.答辩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和安排,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书籍等与答辩评审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将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5.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6.参加答辩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电话:0438-6971055
附件:《松原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答辩名单》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