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决策部署,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大会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造“审批最便捷、服务最贴心、投资最舒心、创业最安心、监管最智慧、发展最长效”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松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目标要求,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开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新局面,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人才招引。优化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实施更加精准普惠的人才政策,根据不同产业领域薪酬水平,按对本市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拓展“保姆式”人才服务外延,充分发挥英才计划效能,围绕人才职称评定、居民落户、子女教育、健康医疗等方面需求,集成提供特色精准服务。持续优化完善线上引才平台服务功能,打造人才服务“最多跑一次”。实施高校毕业就业引领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学子归巢”计划,支持鼓励人才向基层和急需行业领域流动。〔牵头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配合科室(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关系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相关工作由牵头科室负责协调情况)。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二)搭建高效用工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人才就业服务大厅功能,发挥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招聘求职智能化、便利化。扩大“一网通办”就业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优化失业登记和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计划,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和有就业需求群体享有同等公共就业服务。〔牵头科室(单位):市就业服务局;配合科室(单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与就业促进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加强劳动用工法治管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持续规范劳动关系业务服务事项。推进实施“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综合运用评价手段,强化正向激励,不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内容。〔牵头科室(单位):法制与监察科;配合科室(单位):劳动监察支队、劳动关系科。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四)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争议。建立庭前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柔性仲裁原则,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推进纠纷处置重心下移,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牵头科室(单位):调节仲裁科;配合科室(单位):劳动监察支队。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单位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服务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和突破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各牵头科室(单位)研究制定各自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承诺书、攻坚措施路线图、任务落实时间表,要实行落实情况月调度,于每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牵头科室、单位要负责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加强与责任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的沟通协调,各配合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困难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运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先进做法,积极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手机办事,凝聚全社会力量,持续深化改革,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