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2/06 1.8w 阅读 100 点赞
关于认真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7 10:01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市直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市直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全市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城、抗击疫情等中心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其工作实绩,有效整治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更好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认真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真实准确的原则,转变工作方式,通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把年终一次性考核变成按季度全过程考核,全面了解掌握每个季度工作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思想动态、服务意识、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切实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个人绩效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平时考核由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五)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时间安排

    市直事业单位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2021年平时考核工作从第一季度开始实施。

四、考核内容、指标权重

    (一)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等情况。

    (二)考核指标包括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个人工作数量、质量、进度、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三)指标权重。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按各占50%掌握。

五、考核标准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

(一)“优秀”等次标准

    优秀指标原则上控制在25%以内。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出众;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有改革创新精神;

    4.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完成工作质量好、效率高;

    5.廉洁自律。

    (二)“合格”等次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工作质量较好、效率较高;

    5.廉洁自律。

    (三)“基本合格”等次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一般;

    4.能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一般。

    (四)“不合格”等次标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为本季度“不合格”。

    1.违反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

    2.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以上或有旷工行为的(季度考核时由事业单位具体把握,严格执行);

    3.上班期间存在上网炒股、聊天、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现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工作效率低、办事推诿扯皮,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时限、服务态度不好等,造成严重影响的;

    5.执行公务中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良行政行为的;

    6.在公共场所有酗酒、滋事等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7.严重违反单位制度纪律的;

    8.其他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日出勤、月考核、季审定”的方法,一、二、三、四季度均单独考核,参照各季度考核情况确定或形成本年度考核等次。

    (一)制定平时考核方案。每年一月中旬前,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制定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实施。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考核周期、内容、指标、方法、程序、结果使用、监督检查及组织领导等。

    (二)做好个人小结。每季度被考核人都要填报个人小结。个人小结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三)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小结,提出本季度考核等次意见。

    (四)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五)各单位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季度平时考核备案名册、奖励备案名册以及审核评鉴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六)每年一月中旬前,将上一年度平时考核工作总结报告报市人社局。总结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七、考核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科学合理的运用。

    (一)四个季度均被评为“优秀”等次,原则上全年考核可评为“优秀”等次。

    (二)有一个季度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有两个季度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本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四)对平时考核“基本合格”以及“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岗位调整的,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作为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环环相扣,压紧压实责任,发挥好平时考核“助推器”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要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合理调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平时考核方案开展工作,以考核出勤率为基础,建立平时考核档案、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要把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不按规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事业单位,视情况核减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情节严重的,取消年度考核奖励;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四)发挥激励机制。事业单位承担政府中心工作,成绩优秀得到政府表扬的,可以在年末考核适当提高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抽调承担政府中心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可以予以嘉奖。

    (五)力戒形式主义。要减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担,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防止过度留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同时,不得自行设置以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的经常性考核项目,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联系人:毕 莹

    联系电话:0438-6971030

    附件:1.年季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备案名册

          2.年季度事业单位平时考核评优人员奖励备案名册

          3.年季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平时考核审核评鉴表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