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通知,确定松原市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之一。两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国、省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诚立城、以信立市”发展理念,全面完成了创建全国“信用城”55项评审指标,其中50项指标得满分。
持续完善“诚信松原”整体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出台五大领域47个制度性文件,搭建“1+1+N”一体化信用平台,共归集数据4.3亿条,覆盖全市近九成经营主体;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市县253个部门“一把手”签订承诺书并面向社会公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应用于干部选调;打造“诚信示范街区”,市域内6个主要商圈的商户信用信息实现“一户一档”、“码”上可查。
持续抓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我市已升至全国261个地级市第一梯队(最好成绩为全国第11名),34项主要指标有29项位列全国第一(含并列第一),6月份排名第46名,连续两个月位列省内7个参评地级市第一;近12个月平均综合信用指数为85.1,位列全国第16位。
持续推进信用要素更好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依据经营主体信用等级,提供“承诺即办”“容缺受理”“免收投标保证金”等差异化服务;健全评价激励机制,为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政务服务“绿卡”等优惠政策;主动开展失信企业帮扶,一对一开展信用修复,累计修复企业失信记录2573条;搭建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归集合同签约、履约、违约信息120万条,定向推送2.3万条预警信息,目前政府采购领域合同履约率100%;应用“金融机构—信用融资平台”预授信模型,可快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全方位分析评估,一个小时完成银行授信和放贷,“信易贷”平台入驻经营主体超过全市半数,累计发放信用贷款191.4亿元。(王卉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