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全力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推广普及节水型器具,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广大市民节约水、保护水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营造全民节水的良好氛围。该中心获评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单位。
城市计划用水管理是城市节水管理的重要举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节约用水监督力度,始终坚持科学合理地做好每年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工作。组织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到用水大户检查用水情况,并做好抄表记录,为每年年底科学合理核定各单位计划用水指标奠定基础。同时,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吉林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松原市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征收办法》,在年底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要求计划用水户必须按规定到中心办理《计划用水证》年检手续。为防止浪费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工作人员还向非居民用水户下发《松原市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指标通知单》,进行严格规范、科学管控,如果超过用水定额,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
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推进节水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城市节水的重要意义和节水知识,不断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培养市民良好用水习惯。工作人员不定期走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各团体和全体公民依法节约水资源。大力宣传节水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用水习惯等,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都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朱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