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松原市地区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消费结构以及商业环境的不断变化,满足市场需求。依据《松原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松烟专〔2026〕1号)第六条之规定,松原市烟草专卖局对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指导数上限进行优化调整,并予以公示。各区域具体指导数上限详见附件。
附件:《松原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指导数上限明细表》-宁江区
附件:《松原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指导数上限明细表》-扶余市
附件:《松原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指导数上限明细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附件:《松原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指导数上限明细表》-长岭县
附件:《松原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指导数上限明细表》-乾安县
松原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