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避免出现衔接补助资金滞留现象,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825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826号)要求,拟向宁江区、哈达山示范区预下达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现对拟分配计划公示如下。
一、计划分配依据
本次分配严格遵循《松原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松财联发〔2021〕841号)的相关规定,并紧密围绕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需要,确定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预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731万元。其中,宁江区116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5万元)、哈达山示范区567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7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567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农业农村局:0438—2115608
市财政局:0438—5075041
监督举报邮箱:synyncbf@163.com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