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2024年5月14日至6月12日,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行了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9月5日,向松原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张树斌参加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徐兵通报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市委书记李晓杰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边境、市政协党组书记刘文占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松原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查干湖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探索“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的生动实践。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安全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查干湖生态保护专题会等,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查摆剖析问题短板,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将查干湖生态保护作为“天字号”工程,全力守护查干湖生态安全,成立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突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有力服务保障查干湖生态文明建设。
督察指出,松原市对查干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查干湖生态治理项目推进实施、灌区退水治理、保护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
《规划》部分项目推进滞后。依据《查干湖治理保护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及批复,《规划》中的查干湖旅游区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大玉儿湿地恢复工程等16个项目应于2021-2023年完成,剩余7个项目未按期完成,截至督察进驻,仍有1个项目未完成。特别是对净化灌区退水、恢复查干湖周边湿地生态系统以及净化辛甸泡出水水质至关重要的大安灌区退水治理应急工程、前郭灌区引松渠道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苏家泡六家泡湿地恢复工程等没有按期完成投入运行。
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养蟹问题。督察发现,在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前郭县将深重涝区和新庙泡附近约200公顷沿湖湿地出租用于养蟹。养蟹区养殖废水在雨季随地表径流排入查干湖,造成主湖区水环境污染。
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不严不实。经抽查发现,前郭县、乾安县、大安市部分乡镇的化肥、农药施用量统计数据不精准。同时,部分乡镇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不降反升,减量增效措施落实不到位。
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未按《规划》落实。根据《前郭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查干湖镇为前郭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属中度侵蚀区域,重点治理面积为381.82平方公里。《规划》明确提出了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近期目标,且规定了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及规模,近查干湖的查干湖镇西索恩图村、云字井村、蒙古艾里村均在治理范围内,近期目标为治理水土流失13.9平方公里。督察调取《规划》落实情况时,前郭县相关部门在提供的材料里明确表述“经实地踏查,查干湖周边区域地势较平坦、地表植被覆盖率较好,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程度较轻,不存在侵蚀沟和土壤沙漠化情况,近年来未在查干湖周边区域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相关部门未全面掌握查干湖周边水土流失情况,未按《规划》要求落实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导致查干湖周边水土流失问题未有效解决。
督察要求,松原市委、市政府要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查干湖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大任务,转变发展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责任担当,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经济发展、产业振兴、民生改善等各个领域,推动查干湖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督察强调,松原市委、市政府根据专项督察报告,抓紧研究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了清单,已按有关程序移交松原市委、市政府处理。
李晓杰表示,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松原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松原将坚决扛起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把查干湖保护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实施控源、截污、换水、修复等工程,持续做好查干湖生态保护的“加法”、节能降耗的“减法”、旅游发展的“乘法”和污染防治的“除法”,守护擦亮查干湖这块“金字招牌”,坚定走好“相得益彰”之路。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继刚主持会议。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成员,在松现职相关市级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