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69号),向宁江区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用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69号),确定此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50万元使用方向。
二、计划分配额度
宁江区 250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1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