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避免衔接补助资金滞留,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69号)要求,近期拟向各县(市、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资金绩效考评奖励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一是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确定此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使用方向。
二是依据各地日常工作表现,确定此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分配额度。
二、计划分配额度
宁江区、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拟各分配34万元;经开区、哈达山拟各分配15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