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加强全市农村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避免衔接资金滞留,近期拟向各县(市、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下拨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共计1000万元。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工作实际,拟作如下分配:
一、计划分配依据及主要用途
一是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此次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使用方向。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范围、要求使用。
二是结合十比十赛中“比村容村貌·赛乡村振兴”评比结果和“千村示范”市级考核评估结果确定此次资金分配额度,用于奖励先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以此推动全市“千村示范”工作创建再上新的台阶。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拟下达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的分配结果如下:
宁江区分配350万元。
扶余市分配350万元。
前郭县分配100万元。
长岭县分配100万元。
乾安县分配100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