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的公告

2022/03/09 6.6k 阅读 135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除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不确定被检查对象的检查执法外,其他行政检查执法均纳入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各级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需出示“我要执法手机APP”检查二维码,广大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吉事办”扫码确认检查事项和检查人员信息,还可对检查过程、处理结果等进行匿名评价。
  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是全省重点改革工作,广大市场主体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对于未使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我要执法手机APP)的执法行为可以直接拒绝,并向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12345
松原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