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公告 2021/08/24 1.8w 阅读 494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吉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方案》(吉扶办联〔2018〕8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现以拨付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哈达山国有林保护中心74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列入“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3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 督 电 话:哈达山示范区乡村振兴局:0438-5070772 哈达山示范区财政局:0438-507071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邮 箱:hadashanfpb@126.com 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龙华路与乐园街交汇处 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