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公告

2021/04/25 1.4w 阅读 85 点赞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近期对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开发企业存在不良经营行为,对社会和业主造成极坏的影响和损失。根据《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明确以下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具备新开发项目的承接、开发和建设资格。

特此公告。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6日

具体名单如下:

1、松原市华鑫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松原市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松原市旺业家天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松原市百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松原市程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松原市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吉林省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