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近期对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开发企业存在不良经营行为,对社会和业主造成极坏的影响和损失。根据《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明确以下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具备新开发项目的承接、开发和建设资格。
特此公告。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6日
具体名单如下:
1、松原市华鑫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松原市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松原市旺业家天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松原市百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松原市程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松原市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吉林省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