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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烟草专卖局 松原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4/14 1.7w 阅读 115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烟草市场秩序,松原市烟草专卖局、松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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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索征集范围

1.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等烟草制品的;

2.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的;

3.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的;

4.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的;

5.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的;

6.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的;

7.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涉烟(含电子烟、茶烟等类烟产品)违法行为的。

二、举报奖励标准

对发现以上涉烟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烟草专卖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成品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卷烟规格的雪茄烟:按照600元/万支给予奖励;

2.散支等半成品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卷烟规格的雪茄烟:按照400元/万支给予奖励;

3.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卷烟、雪茄烟:在真烟异常流动环节查获的按照600元/万支或以货值金额的8%给予奖励;

4.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按照货值金额的8%给予奖励;

5.类烟产品:按照罚没款金额的10%给予奖励;

6.原料(烟丝、烟叶、烟梗、梗丝等):烟丝按照2000元/吨给予奖励;烟叶按照1000元/吨给予奖励;烟梗、梗丝等按照300元/吨给予奖励;

7.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空管烟、假冒商标标识、制假用烟草机械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办法将根据举报实际情况,按照烟草行业有关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办理程序执行。

三、举报方式

松原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13630311555

松原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0438-2962348

宁江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19704380135

扶余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13630391318

扶余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17604386591

长岭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13943852977

长岭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19304387412

前郭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17804388220

前郭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19704387365

乾安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18304465666

乾安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17604389161

举报人可拨打以上电话直接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电话举报时请详细说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车辆等相关信息。

四、保密措施

受理举报的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而努力。

特此通告。

松原市烟草专卖局

松原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新闻发布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