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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申请增加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业务​的通知

2022/12/11 3.6k 阅读 512 点赞

广大松原市驾驶员:

近期,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开展了申请增加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业务,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增加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一)2013年1月1日(含)以后至2021年7月15日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二)被注销的原因属于三种情形,包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但是,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请恢复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一)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注销的;

(二)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许可被撤销的;

(三)申请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

(五)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上责任交通事故的;

(六)实习期内降型的;

(七)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请人持身份证到车管所大厅办理受理业务并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温馨提示:办理受理业务前,自行到具有驾驶人体检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

2022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