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依据《二〇二五年度松原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二〇二五年松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 2025 年8月28日起解除服务协议,解除后产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公告
松原市宁江区延康口腔门诊部
松原市怡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松原市百意堂医药有限公司
松原市宁江区松韵医药有限公司
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临江连锁店
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前进连锁店
松原市福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民主连锁店
松原市福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九分公司
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