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依据《二〇二四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以下定点零售药店自 2025 年6月6 日起解除服务协议,解除后产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公告
松原市同心堂医药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
松原市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团结分公司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雨果连锁店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春江连锁店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东镇连锁店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东镇国际店
松原市释医堂医药有限公司
华润松原医药有限公司德信行大药房
松原市宁江区永信医药有限公司
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