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2023年及2024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2024/12/25 6.8k 阅读 155 点赞 查看原文松原市本级参保人员: 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的通知》吉医保规【2023】4号文件的第十五条、第八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2024年度发生的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费用,做如下要求: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费用结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2024年费用结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 2024年12月25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