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现依据《二〇二〇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二〇二〇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二条规定,拟对10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 29日至2021年 4 月 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438-2284075。
附:拟解除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现依据《二〇二〇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二〇二〇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二条规定,拟对10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 29日至2021年 4 月 4日。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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