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市本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1/03/29 7.9k 阅读 113 点赞

  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现依据《二〇二〇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二〇二〇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二条规定,拟对10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 29日至2021年 4 月 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438-2284075。
  附:拟解除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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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