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低保人员:
大家好!
近日,为确保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通过与税务部门进行数据筛查,核实目前全市范围内还有部分城乡低保人员未完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松政函[2020]2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是:18周岁以上成年城乡低保人员160元;18周岁以下未成年城乡低保人员70元,城乡低保人员只有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确保城乡低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未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乡低保人员及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咨询电话:税务部门缴费咨询电话2103948,医保部门政策咨询电话2284021。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