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松原市第七批特药责任医师公示

2019/10/30 8.8k 阅读 279 点赞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58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64号)的有关规定,拟将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七批医师纳入特药责任医师(见附表),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6日。

公示期间对特药责任医师有异议的可向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反映。

公示监督电话:2284075(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

序号

医院

科室

医师姓名

1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肿瘤科

刘立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