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58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64号)的有关规定,拟将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七批医师纳入特药责任医师(见附表),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6日。
公示期间对特药责任医师有异议的可向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反映。
公示监督电话:2284075(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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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院 |
科室 |
医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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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肿瘤科 |
刘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