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扶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检验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成果,根据《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及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吉文发〔2018〕42号)的有关规定,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为“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收徒授艺情况、传承活动与对外交流情况、传承实践与理论研究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情况等”,现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月5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向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署名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反映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人:陈铎,0438-2738171
联系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2799号文旅大厦606室
附件:《2023年松原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业绩考核情况汇总表》
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