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松文旅通〔2021〕40号)和《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松文旅通〔2022〕40号)要求,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2023年3月至5月,市文旅局组织专家和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对全市各地及市直相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了认真评审和考察,提出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推荐名单,现将两个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月31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或传承人有异议,请向市文旅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署名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反映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人:陈铎,0438-2738171
联系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2799号文旅大厦606室
附件:
1.松原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2.松原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推荐名单
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