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松原市司法局公告(拟注销律师执业证书)

2023/12/19 2.4k 阅读 85 点赞

本地区以下人员已经由律师事务所出具解聘手续,解除聘用关系,不在解聘律师事务所执业,且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拟由原审核颁证机关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现将拟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徐翠翠,执业机构:吉林谦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2207201311124827,身份证号:220702********2025;

王明航,执业机构:吉林石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2207199710476140,身份证号:222324********0612;

于建才,执业机构:吉林东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2207201510508864,身份证号:222303********0212。

另滕振明,已去世。执业机构:吉林良伟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2207199010118122,身份证号:222324********0219。

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人员可以依法重新申请律师执业。

公告期7天,至2023年 12月 26 日止。

特此公告。

                              松原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