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13号)要求,省人社厅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为做好松原市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选拔工作突出品德和能力导向,努力破除“四唯”倾向,创新人才评价新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和效益,重点考察人选的品德操守、创新性成果、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
(二)坚持分类评价、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工作采取分类推荐、分类评审、竞争择优的方式,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重点体现分类评价、业内认可和群众公认,真正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和荣誉性本质,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坚持人才评价与人才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实行4年管理期,在管理期内发放省政府津贴,每人每月500元,每年发放一次。同时,可按照我省D类人才申请享受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子女就学、就医出行等激励保障政策。
二、选拔范围
申报人员应为松原市直(含宁江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业绩突出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推荐人选应注重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和优势产业的优秀人才适当倾斜,特别向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防疫抗疫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及取得重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倾斜。
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吉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等,不列为推荐选拔人选。
三、推荐数额
各部门(单位)推荐数额详见附件1。未明确指标数额的市直部门和市直企事业单位,每一类别人才可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不能由多个部门同时上报。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且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情况下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申报业绩应为近五年内(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所取得的突出业绩。
(二)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高;科研成果具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业内公认,省内领先,在国内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是省内本学科领域带头人。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和省核心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推动我省重要成果转化或者创造性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长期工作在农业、林业、水利和环境保护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业绩贡献,业内公认,省内领先;在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中,助力技术引进、转化和推广,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业绩显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学术领域具有较高权威。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围绕“一主六双”、“六新产业”、“四新设施”,为解决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宣传出版、文化旅游、文学艺术等领域,为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医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和社会均享有盛誉。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对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实现研究成果转化、引领产业发展主导方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2.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应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者省首席技师工作室主持人,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对推动技术改造升级具有重大影响,业内同行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多次获得国际、国内和省内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赛事奖项,为国家或我省争得荣誉。
(6)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或者在培育技能人才和传统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现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和优势产业发展,是省内知名企业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守法;具备丰富的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经营能力水平和市场开拓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改制转型升级、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精尖缺人才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推荐方式
(一)统筹推荐。宁江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推荐的人选,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二)单位直报。市属企事业单位人选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可直接报送市人社局。
六、选拔程序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综合评议推荐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申报。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程序进行推荐。确定推荐人选时应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推荐人选时须提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部门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人选先后顺序排名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人社局。
(三)专家评审。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社会公示。市人社局对通过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上报。市政府按照专业技术类人才4名、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2名、高技能类人才2名的数量确定松原市上报人选。由省人社厅组建专家评委会,对全省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选人员。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方式
本次材料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系统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涉密材料报送前需进行脱密处理。
(二)报送程序
第一阶段:报送纸质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送时间:9月8日至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松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6楼)。
3.联系人:李晶明联系电话:0438-6971026
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申报单位须以推荐部门(单位)红头文件形式报送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以及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推荐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推荐意见的正式文件。同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
2.申报表格。各推荐部门(单位)填报并提交《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4)纸质版2份,以A3纸打印后盖推荐单位公章。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各推荐部门、单位再将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sysrsjzjk@126.com电子信箱。
3.承诺告知书。申报个人须仔细阅知相关内容后亲笔签名,交由推荐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报送(见附件)。
4.证明材料册。报送纸质版2份,须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首页务必标清目录及页码,不得超过30页。推荐部门(单位)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材料册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首页;科研及人才奖励证书复印件(限省部级及以上);反映项目或课题的名称、来源、经费、本人角色的任务书、合同的关键页(限省级及以上);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个人,在申报系统填报申报书,具体事宜单独通知。
1.填报时间:10月8日至10月16日
2.申报系统网址: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3.申报系统技术联系人:谭宝鹏 咨询电话:0431-88693866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把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肃纪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坚持以政治表现、治学态度、工作作风、学术成就、技术经验、群众公认等作为衡量标准,杜绝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发生违纪违法违规以及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责任。
(四)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把真正业绩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人选推荐上来,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引领性,营造选才、育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以上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吉人社函〔2022〕113号文件执行。
附件:
1.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数额分配表
2.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类)
3.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
4.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高技能人才类)
5.承诺书模板
6.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证明材料册封皮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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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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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数额分配表 | ||||
| 序号 | 部门(单位) | 专业技术人才类 |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 | 高技能人才类 |
| 1 | 宁江区 | 4 | 2 | 2 |
| 2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 2 | 2 | 2 |
| 3 | 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 | 2 | 2 | 2 |
| 4 | 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 2 | 2 | 2 |
| 5 | 市教育局 | 2 | 1 | 1 |
| 6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1 | 1 |
| 7 | 市农业农村局 | 2 | 1 | 1 |
| 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1 | 1 |
| 9 |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2 | 1 | 1 |
| 1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 | 1 | 1 |
| 11 | 市商务局 | 2 | 1 | 1 |
| 12 | 市林业和草原局 | 1 | 1 | 1 |
| 13 | 市水利局 | 1 | 1 | 1 |
| 14 | 市生态环境局 | 1 | 1 | 1 |
| 注:未明确指标数额的市直部门和市直企事业单位,每一类别人才可推荐1名人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