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成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9 15:15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和《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举办者承诺,现拟批准成立松原市夫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予以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