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原市市直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予以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0:28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按照《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吉人社办字〔2011〕83号)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对2018年4月10日前松原市市直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到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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