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11:02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松原市人社局于2021年3月4日—3月18日,对市本级所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评估。按照《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吉人社办字〔2011〕83号)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对限期整改后仍未合格的培训学校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已收回。特此公告。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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