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人社通字〔2017〕20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服务业领军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创业活力,营造有利于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并奖励引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
一、评选活动目标
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评选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旨在培养选树全市服务业领军人才,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10名,达到省级水平和市级领先水平,在社会上有广泛知名度的服务业人才,授予“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称号。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中,在引领产业发展、增强我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服务业重点领域分类如下:
1.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农业服务。
2.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房地产服务、会展服务。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松原市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工作。
2.有较丰富经营管理经验或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在生产性服务业或在生活性服务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得到业界认可的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者。
3.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通晓行业国际规划,能够引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4.创新能力强,在推进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产品、技术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5.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适当放宽。
6.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业内声望较高,具有培养前途。
三、评选程序
(一)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推荐候选人。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本地区的候选人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县(市、区)推荐1名。市直企业候选人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二)各县(市、区)推荐人选要在本地区进行为期3天以上的公示,并经所在地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报送。市直企业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3天以上的公示,并经主管部门核准、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报送。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初步确定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有效候选人。
(四)按照“跨部门、宽领域、多层次”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确定的有效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和民主投票,排出先后顺序,形成专家评选意见。
(五)经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奖励政策及表彰
对评为“松原市服务业发展领军人才”的给予每人奖金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适时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2.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2月10-15日。
3.材料报送地点: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与职员管理科(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六楼),联系人:林雪霏,电话:6971049。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评选活动,是按照省、市服务业发展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各推荐单位要加强领导,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部署,妥善安排,确保“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评选活动顺利推进。
2.严格推荐。对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的推荐评选,一定要坚持原则,把握标准,真正把本行业(领域)内有广泛知名度的“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选上来,通过“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的评选活动,激发我市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切实发挥先进人员的领军效应。
3.及时申报。为保证“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评选活动按时完成,各县(市、区)、各推荐单位,一定要提早安排,认真组织,及时申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材料报送要求
2.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评审一览表
3.松原市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