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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原市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4/13 2.8k 阅读 124 点赞
关于开展松原市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4 10:46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松人社通字〔2014〕2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4〕19号)要求,现就我市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推荐工作在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中进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数量 

  全市拟选拔推荐4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选,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人选方面和高技能人才人选方面各推荐2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四、选拔程序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选拔数量及有关事项,认真做好选拔、审核、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所在地非公经济组织单位人选推荐工作。各单位在选拔过程中,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严格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增加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人选具有公认度。专业技术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由市人社局专家管理科负责审核申报,高技能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审核申报,两个方面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按照“推荐分开组织、材料分类装订、对口申报推荐”的原则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二)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综合报告、政府特贴情况表、证明材料各3份,数据库文件1份。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须加盖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及排列名次等原件和复印件,主要著作和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级别和作者排列名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分册装订(一式二份),并标引目录,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册不得超过30页,存档不退)。 

  3.申报材料中所涉及表格须从东方智辰网站(http//w ww.zhiche.com .cn/)下载2014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最新软件个人版后,填写打印申报。 

  4.人选数据库文件。请认真填报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才人选推荐材料报送地址: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3楼,专家管理科)联系人:付晓    电话:0438-2113110 

  高技能人才人选推荐材料报送地址: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6楼,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李瑛   电话:0438-2283106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