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要求,现就我市2014年度病退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病退鉴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四)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病退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批准的程序办理。
(二)申报病退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或者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出具证明)。
(三)其他申请程序,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鉴定程序
(一)病退鉴定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施,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配合。
(二)今年病退鉴定分2次进行,上半年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参加鉴定人员到指定的驻长春市医疗机构参加鉴定;下半年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日,参加鉴定人员到指定的市所在地医疗机构鉴定。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被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确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
(四)病退鉴定报名暂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五)鉴定结论于每次鉴定结束20个工作日后到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领取。
(六)各类人员病退鉴定表格式不变,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制作,可以到省人社厅网站下载(http://hrss.jl.gov.cn/bgxz),也可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领取。
四、接收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直及宁江区: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3楼)
联系电话:2280181
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报名人员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