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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2012/07/09 1.2w 阅读 427 点赞
2012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2-07-10 15:07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根据《中共松原市委、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松原市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松发[2012]16号),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2012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统筹推进“三化”、建设幸福松原为中心,从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科学合理的考评内容,完善规范公平的考评方法,形成正确导向和激励机制,通过严格的考评,评出积极性,评出荣辱感,评出执行力,扎实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松原经济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科学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发展和民生;坚持科学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率;坚持突出重点,方法简便易行;坚持客观公正,鼓励多方参与;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绩效果。 

  二、考评范围 

  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省直部门驻松机构(名单附后)。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一)重点工作目标(80分) 

  主要包括: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和市四届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2012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省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目标;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各部门按照“三定方案”职能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 

  1.承担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部门,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占30—60分,其中,牵头和配合承担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累计在2项以下的部门为30分;3—4项的部门为40分;5—6项的部门为50分;7项以上的部门为60分。承接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是独立承担还是只负责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必须明确界定。除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外,各部门还要按照“三定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不少于5项有量化指标的职能工作任务,合计占20—50分。职能工作任务及每项分值由各部门确定,原则上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及职能工作任务不得少于8项,每项分值不得低于5分。 

  2.未承担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主要职能,确定不少于6项有量化指标的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及每项分值由各部门确定,原则上每项分值不得低于5分。 

  (二)共性目标(20分) 

  共性目标即所有部门都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 

  (1)依法行政。分值为4分,由市法制办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2)社会管理。分值为4分,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3)机关建设。分值为4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4)党风廉政建设。分值为4分,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5)专项资金和部门经费管理。分值为4分,由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三)加分、减分和“一票否决” 

  1.加分 

  共设2个档次的加分项目。部门年度综合性工作受到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项加2分。部门年度单项工作受到中央、国务院表彰或综合性工作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主要指标在全省大幅上升(上升幅度较上年超过20%)排名进入前三名的;创新性工作受到省政府以上机关奖励的;在争取中央、省资金方面,除正常下拨之外,争取项目资金超过上年度资金20%以上的。达到上述要求,每项加1分。同项内容不重复加分,加分分值计入绩效考评总分中。 

  2. 减分和“一票否决” 

  部门本年度在以下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重大影响负有责任的,每项扣3分。 

  (1)环境保护(市环保局负责核定); 

  (2)食品药品安全(分别由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核定); 

  (3)安全生产(市安监局负责核定); 

  (4)行政不作为(市法制办、市政府办负责核定); 

  (5)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核定); 

  (6)社会稳定(市委政法委负责核定)。 

  所减分数从绩效考评总分中扣减,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部门发生上述情况且主要负责人被追究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较差档次。 

  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根据工作记录和实地检查情况,对没有按照规定时限上报绩效计划和未按要求组织进行自我评估,以及填报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不及时、不准确的,在年终绩效管理考评总分中给予0.5分至1分的减分。 

  申报加分项目以相关文件、证书或奖牌为依据,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表彰范围为2012年度工作,申报时间截至2013年2月28日。由于时间关系未来得及申报的,转为下一年度加分。减分和“一票否决”项目由各相关部门出具材料,最后由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审核。 

  四、考评方法程序 

  主要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综合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政府领导、考评组和社会不同考评主体多维度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一)制定绩效计划及自我评估 

  各部门根据《2012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计划(模版)》(附件2)的内容,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在制定绩效计划时,工作目标要明确,对目标要进行细化分解,逐一量化,赋予相应的分值;时间安排要合理,明确完成时限;计分方式的选取要符合实际,保证客观准确;工作责任要落实,明确具体责任人。绩效计划制定后,要报送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进行初审后,报分管市领导审定,最后送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备案,作为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 

  各部门在上报绩效计划时,要提供EXCEL电子文档和加盖单位公章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表格。同时,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绩效计划中的指标内容及相关情况填入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的适时、动态和全程管控。 

  年底前,各部门要对本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估(评估要有量化分值),并将评估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组。 

 (二)日常考评 

    占绩效考评总分权重的10%。分基础工作考评和跟踪考评两项内容。 

   1、基础工作考评。占绩效考评总分权重的2%。为加强基础工作痕迹管理,使绩效考评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对绩效考评的组织领导、目标责任的分解落实、内部考评办法和相关制度建设、日常绩效管理及相关工作的落实等情况进行考评。 

   2、跟踪考评。占绩效考评总分权重的8%。为强化绩效考评过程控制,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程,深入了解政府工作运行状态,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目标的跟踪考评,主要采取定期调度和不定期实地考评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对重点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占总分权重的3%,由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组织有关部门适时进行;对重点工作目标不定期实地考评,占总分权重的5%,由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按工作目标,对重点工作现场考评。跟踪考评要突出重点,注重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督导作用,加强信息反馈,确保市领导及时、准确掌控工作态势。 

  (三)年终考评 

  占绩效考评总分权重的90%。分市政府工作部门考评组年终考评、社会评价、领导评价等内容。 

  1、考评组考评。占绩效考评总分权重的70%。由市政府工作部门考评组对参评部门进行集中考评。考评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及电子文档,现场实地察看,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分别对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考评。各部门要提供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依据。 

  2、社会评价。占绩效考评总分权重的10%。以发放评价测评表的方式,由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5人,对各部门做出定性评价。 

  3、领导评价。占绩效考评总分权重的10%。以发放评价测评表的方式,请市政府领导对其分管的工作部门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其中市长占6%,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占3%,市政府副秘书长占1%。 

  4、综合评价。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组按日常考评、考评组考评、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分别占绩效考评总分的10%、70%、10%、10%的权重,对各部门各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结合加分、减分和“一票否决”情况,形成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加分、减分及“一票否决”项目,由相关部门提供各项材料,报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组审核,市绩效办认定后,实施加、减分。 

  (四)确定考评结果 

  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根据各方面考评数据,计算各部门最终得分,拟定考评等次和奖励对象,形成考评报告,报市绩效办核准,经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考评结果分为四个档次:一档(优秀)、二档(良好)、三档(未达标)、四档(较差)。考评得分80分以上的部门确定为良好以上档次,从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参评部门单位的25%比例确定优秀档次;未完成年度绩效计划且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部门确定为未达标档次;被“一票否决”的部门,确定为较差档次。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评价各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反馈各部门,作为部门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优秀、良好、未达标、较差档次的部门,其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比例分别按20%、18%、17%、15%确定。 

  (四)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评被确定为未达标档次的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确定为较差档次的部门,要按照规定给予行政问责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作为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优秀、良好档次的部门,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奖励工作中,可作为表彰对象推荐;绩效考评被确定为未达标、较差档次的部门,不得作为表彰对象推荐。依据考评结果,市委、市政府将对优秀、良好档次部门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具体考评工作。考评组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日常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指定科室和专人具体抓,把考评过程作为推动工作、创新管理、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过程。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工作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作用。各部门要按照要求为考评组提供真实完整数据和相关资料,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内部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搞好机关内部目标责任制的分解落实工作。要高度重视过程管理,正确对待考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确保绩效管理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本办法由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名单 

         2、2012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计划(模版) 

附件1 

                                                   2012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名单 

  (一)市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45个) 

  市政府办、市金融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油区教育处、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档案局、市规划局、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地震局、市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省直部门驻松机构(8个)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气象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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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