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人社通字〔2012〕1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全面启动全省公共人才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内网(以下简称省平台内网),健全全省统一的信息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为了及时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县(区)要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工作为基础,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现将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2011年毕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统计工作
登记对象为松原域内的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吉林省籍或者非吉林省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为:
1、各县(区)按照所属区域统计以上三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未就业情况,结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屯)保存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高校毕业生的基础数据,安排部署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协理员、服务员等人员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及各类企事业单位,采取问卷形式对以上三年内的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结合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掌握的以上三年内高校毕业生报到档案情况,参照统计就业人数和未就业人数。
3、结合各县(区)就业服务局的失业登记数据,对照统计以上三年未就业人数。对以上三种办法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核对,对2009-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未就业情况进行汇总。
二、201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与统计工作
登记对象为松原域内 2012届返乡(或来松)吉林省籍或者非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为:
1、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在辖区内高校毕业生报到制度基础上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档案接收工作统计未就业情况,投寄档案的报到人员同时填写未就业登记表,进行未就业登记。
2、对已登记未就业人员定期电话回访就业情况,及时登记、统计。定期对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未就业情况进行跟踪、汇总。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对2009-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未就业情况进行汇总,报市人才交流中心,调查截至时间为6月15日,汇总、报送截至时间为6月30日。并把2009-2011年及201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信息按时录入省平台内网。
2、每月按时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报表”,要求报表信息与省平台内网登录信息一致。
3、每月底对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省平台内网,对原登录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及时更改。
附:1.松原市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2009—2011年)
2.松原市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2012年)
3.松原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4.松原市已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 登记 通知
|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2年5月23日印发 |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