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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

2012/05/08 1.2k 阅读 263 点赞
关于印发《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9 15:22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松人社办字〔2012〕6号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松原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招聘 程序 通知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    2012年5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 

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松政发[2007]38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在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政府人社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职能科室和所属有关单位分别承担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具体程序如下: 

  一、编制招聘计划 

  (一)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首先到编制部门核定空编,开具空编及允许使用空编证明,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情况制定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二)主管部门审定。招聘计划要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三)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主管部门将招聘计划报人社行政部门进行核准并备案。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直接报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二、制定工作方案 

  (一)由用人单位制定招聘工作方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单位的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编制执行情况、人员岗位结构比例情况;招聘的岗位人数,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时间和办法等。 

  (二)主管部门审定。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方案,由主管部门审定。 

  (三)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方案,由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直接报市政府人社行政部门核准。 

  三、发布招聘公告 

  (一)由人社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招聘工作方案经核准后,由人社行政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和市人才市场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由人社行政部门通过相对固定的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三)招聘公告的内容。招聘公告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发布招聘公告的期限。发布公告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在人社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一般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在人社行政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一般在招聘公告发布日期结束后即可进行报名,根据实际情况,报名期限为1-3天。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五、组织考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由人社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式、科目、内容等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确定。 

  (一)笔试 

  1、笔试命题。(1)成立命题领导小组。负责命题人员的聘请、管理、命题、审题、制卷、印刷、保密等各项工作。成员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人社部门担任。副组长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担任。(2)聘请专家。由组长与副组长协商确定。可在本地或外地聘请与招聘专业同行业的具有中级职称及其以上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做为命题专家。聘请的专家人数根据考试科目及题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确定,一般每科确定1-2名。(3)签订管理保密协议书。命题专家确定后,要与组织招聘部门签订保密及管理协议书。(4)命题地点。由命题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协商确定命题地点。可以选择在本地或外地(包括聘请外地专家所在地)。地点选定后,统一组织命题小组成员集中乘车前往秘密地点,乘车前由纪检监察人员将其他所有工作人员通讯设备关闭并由其统一保管。(5)专家命题。命题专家统一封闭在命题地点研究出题。专家命题所需的参考资料自行准备或由命题小组的工作人员统一选购。为了防止出现特殊情况,一般要命制两套以上的等值试卷。同时制定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打印密封。(1)校对打印试卷。由命题小组中的打字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取)打印命题原稿,再由命题专家与打字员校对,准确无误后按报考人数的106%打印试卷(每个考场考生一般30人,各考场多印刷出2个试卷备用,考试结束后查验试卷如数收回)。(2)密封试卷。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经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同意,由工作人员按考场人数分科分袋封装,并加盖人社部门密封印章。(3)清点销毁废纸废版。试卷打印工作结束后对所有印有试题的废纸、废版等均需在现场进行清点销毁。 

  3、试卷押送。一般在考试的前一天出题,第二天考试。在出题之前应先将考点和考场及考生座位号布置完毕。按考试规定的时间提前2小时将试卷安全护送到考试地点。护送试卷必须由专人专车且3人以上押送(可由命题小组成员纪检监察人员完成)。 

  4、笔试答题。考试之前每个考场由2名监考老师将密封的考卷向本考场考生公示,并请两名应考人员检查试卷密封情况并签名,当众拆封试卷袋,检查试卷科目类别、份数是否正确后分发试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答题。 

  5、试卷密封。考试结束后,由监考老师按顺序收取考卷并做好清点检查,到考务办公室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检查无误后统一密封。 

  6、阅卷评分。可到未解禁的原封闭命题的地点进行。也可重新选择封闭地点。原则上阅卷评分应由原出题的专家完成。但在考试人员多,题量大的情况下,也可在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已制定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其他工作人员与专家共同完成阅卷评分工作。 

  7、核分计分。核分计分应三人为一组,一人唱分,一人记录,一人监督。在核分计分前,要对试卷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拆装订线进行核分计分。对已经核分计分后的试卷要及时密封、保存。 

  8、公布笔试成绩。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和招聘人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包括政府主流媒体)发布笔试成绩。 

  9、确定拟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和规定的1:3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二)面试

  1、面试命题。(1)成立面试考官小组。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面试专家组成。面试考官一般由7-9人组成。专业面试考官中,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达到考官的一半左右。(2)聘请专家。聘请的面试专家资格条件与笔试专家相同。可由原聘请的笔试专家担任。也可另行聘请专家。聘用专家要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签订保密协议和封闭管理协议书。(3)试题命制。由聘请的专家比照笔试各个环节的规则程序进行。也可在命制笔试试题的同时将面试试题命制出来,做好封闭保密工作。 

  2、试卷密封。面试试卷的密封、押送以及考场的选择等环节与笔试相同。 

  3、面试组织。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考务人员由考试领导小组抽调或指定。考务人员包括计分员、核分员、计时员、引领员、工作人员及保卫、后勤等。 

  4、面试程序。(1)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有关纪律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组织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考场及各种相关物品材料准备。面试前一天,要编印面试工作手册,内容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安排、面试工作人员职责等。同时,设置好考场,包括主考室、考生休息室、考生侯分室等。(3)入场考试拆封试卷。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验封签字,当场拆封。(4)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5)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6)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7)各考官评分结束后,由监督员和记分员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 

  5、发布成绩,通知体检。在网站上发布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通知进入范围人员体检。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人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其委托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受聘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确定受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凭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