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条款: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
核心条款内容: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省内所有参保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程序、补助标准和政策实施期限,按照《关于印发<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4号)规定执行。
政策来源: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2号)
2.核心条款: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核心条款内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该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办理指南
办理名称: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
办理内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该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办理地点:参保地社会保险局
办理部门:社会保险局
咨询电话:0438-5076024
政策来源: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2号)
3.核心条款: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核心条款内容: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提高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稳岗返还的实施范围、资格条件、实施期限和返还程序,按照《关于印发<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4号)规定执行。
政策来源: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2号)
4.核心条款: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核心条款内容1.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等5个特困行业所有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所属期由2022年4月至6月延长为2022年4月至12月。
2.对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所属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缓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所属期最长至2023年3月。
3.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根据经营状况自愿申请缓缴。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所属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办理指南
办理名称: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办理内容: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新增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适用缓缴政策,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也适用缓缴政策。
办理地点: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窗口办理
办理部门:社会保险局
咨询电话:0438-5076024
政策来源: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