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避免衔接补助资金滞留,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4〕841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4〕913号)要求,近期拟向宁江区、哈达山示范区预下达2025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现对分配计划公示如下。
一、计划分配依据
此次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确定此次中省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向。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预下达中省衔接资金共计1901万元。其中,宁江区拟分配1721万元(中央1295万元,省级426万元)、哈达山示范区拟分配180万元(省级180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567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农业农村局:0438—2115608
市财政局:0438—5075041
监督举报邮箱:synyncbf@163.com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