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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分配意见的公示

2023/10/17 1.3w 阅读 529 点赞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69号),近期拟向哈达山国有林保护中心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一)是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本次计划分配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定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二)是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69号)精神,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21万元,全部为哈达山国有林保护中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松原市建业路588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林业和草原局:0438—2161163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330270185@QQ.com

    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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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